服务指南

WORK

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程序

2007-03-02

一、群众来信

(一)收信登记

收到群众来信,要及时拆封,并在来信登记本上进行登记。认真填写来信登记本上的各个栏目:收信时间,编号,来信人姓名,工作单位或地址,写信时间,给何人来信,来信主要内容,转往何处(包括领导批示意见),处理结果(写在备注栏内)。

(二)处理办法

1、对党委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等问题的来信,经党办主任阅后,送书记阅批,并按书记批示意见处理。

2、对反映干部、党员违反党纪国法的来信,送领导阅批后,转纪委或监察室处理并注意保密。

3、对反映一般性意见的来信,及时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理。

4、群众直接写给书记反映问题的信件,书记阅批后需转职能部门的,由党办登记并转出。

(三)有关要求

1、对上级领导机关转来的信访案件,应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处理,并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处理情况报告。到期不能结案上报的,要主动说明原因。

2、对校领导批示的信件,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向校领导汇报。 

3、每月底,检查一次群众来信处理情况,并及时催办,做到件件有处理结果;年终做出信访统计和信访工作小结。

二、群众来访

(一)接待来访态度要热情和蔼,耐心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和要求。接待过程中,要注意做思想工作,化解矛盾,答复问题要慎重。

(二)认真填写“群众来访记录”,简要写明来访意见和要求,对一般性性问题,可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理;重要来访,应首先简单了解来访者意图和反映问题的大致内容,报请主管书记或主管校长指示。

(三)校领导有明确指示意见的来访,要按领导意见抓紧办理,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向校领导汇报。

(四)按规定做好群众来访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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